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508 | 发文字号 | 〔〕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7-08-30 | 主题分类 |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政策、标准、规划,结合新疆实际研究制定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旅游工作。
2.研究制定自治区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新疆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3.负责自治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自治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4.负责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工作;负责区内旅游企业派驻境外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区内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工作;负责对星级宾馆、景区等旅游企业进行相关等级评定。
5.承担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管理旅游涉外事务;承担边境旅游、特种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工作。
6.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7.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评先创优工作;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8.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自治区旅游局内设7个行政处室、单设机关党委和监察室、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自治区旅游局编制人数119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5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2人。2016年自治区旅游局实有在职人数108人,其中:行政在职72人,事业在职36人。退休人员39人(退休人员本年度不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自治区旅游局本级:2016年行政人员编制55人,2015年57人,减少2人,划转纪委派驻单位编制2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55人,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81人,减少26人,减幅32.1%。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数变动增加9人,其中遴选选调4人(巴哈提古.沙黑、张鹏、尔德尼、加尔恒),调入1人(马馨)、军转2人(杨登喜、王翔),执法队调入2人(海布都拉、钱振华);减少4人,其中退休1人(徐丽),因公去世1人(李灵杰),调出3人(伊那木.乃斯尔丁、钱欣、范分良)。退休人员30人,增加1人(徐丽)、因死亡减少1人(张锡伦),退休人员本年度不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2016年事业人员编制20人,2015年22人,减少2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17人,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19人,减少2人。调出2人(海布都拉、钱振华)。
自治区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事业人员编制17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14人,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13人,本年调入1人,李飞由培训中心调入。
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2016年事业人员编制8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8人,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7人,本年调入1人,胡芳由吐鲁番旅游局调入。
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2016年事业人员编制14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14人,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14人,本年调入1人,钱欣由局机关调入,调出李飞到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旅游局部门决算包括:自治区旅游局本级决算、所属4个事业单位决算。纳入自治区旅游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本级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 |
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 |
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 |
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
第二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情况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938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收入9042.09万元,事业收入40.54万元,其他收入304.43万元。2016年支出总额为816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8.62万元, 项目支出6244.94万元。
二、全年收入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9387.05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
A.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收入9042.09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8.8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2.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57.45万元,行政运行1338.5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5.42万元,机关服务170.85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7119.79万元。
B.事业收入40.54万元,其中机关服务0.47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40.07万元。
C.其他收入304.43万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
休支出1.17万元,行政运行19.94万元,机关服务78.91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04.41万元。
全年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
财政拨入 经费 |
事业收入 |
其他收入 |
收入合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汇总) |
9042.09 |
40.54 |
304.41 |
9387.0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
8179.61 |
171.3 |
8350.91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 |
261.31 |
0.23 |
261.54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 |
193.25 |
0.47 |
80.08 |
273.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
99.71 |
0 |
2.15 |
101.8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 |
308.21 |
40.07 |
50.65 |
398.93 |
三、全年支出情况
2016年全年支出总额:8163.57万元
基本支出1918.62万元, 项目支出6244.94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8163.57万元
1.基本支出:1918.6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经费1588.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11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217.82万元。
2.项目支出:6244.9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506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113.2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816.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9.94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8163.57万元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8.8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2.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57.45万元,行政运行1347.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5.42万元,机关服务238.24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6037.19万元。
(2)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可列表)。
全年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支出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汇总) |
1918.62 |
6244.94 |
8163.56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
1155.89 |
5437.09 |
6592.98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 |
271.2 |
271.2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 |
199.46 |
62.36 |
261.82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
104.66 |
197.4 |
302.06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 |
187.41 |
548.09 |
735.5 |
|||
合计 |
1465.76 |
9042.09 |
7238.55 |
3269.3 |
||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1.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转和结余情况。
结余情况: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4129.0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结转51.6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4065.61万元。
资金来源:
基本支出结转63.41万元,其中自治区旅游局本级财政拨款结转22.82万元,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财政拨款结转16.86万元,自治区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其他收入结转11.99万元;
项目支出结转4065.61万元,其中自治区旅游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3252.44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74.5万元,其他资金结转661.5万元。
2.分单位结转和结余情况。
自治区旅游局本级年末结转结余408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22.8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406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3252.44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74.5万元,其他资金结转661.5万元;
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年末结转结余1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结转16.86万元;
自治区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年末结转结余11.99万元,其他收入结转11.99万元;
3.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
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4129.02万元,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440.02万元,增加1689万元,增幅69.54%。主要原因是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经费中的淡季游、宣传促销、各大媒体广告发布等项目多为跨年延续项目,2016年合同尚未执行完成,中期款,尾款等尚未支付,项目经费结转下年列支。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3281.03万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737.94万元,增加1634.15万元,增幅92.48%。主要原因同上。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74.5万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301.2万元,减少126.7万元,减幅42.07%。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为新疆旅游综合平台资金,延续项目,本年从结转资金中支付了中期款。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数128.61万元、2016预算数131万元。2015年支出数134.98万元,减少6.37万元,减幅4.72%。人均“三公”经费开支:1.19万元。
1.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34.65万元,部门预算数0元,旅游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35万元, 历年来我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纳入部门预算,作为旅游宣传促销项目经费在下达的旅游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2015年决算数35.12万元,减少0.47万,减幅1.35%。2016年因公出国境出国境团组数10个,2016年因公出国境出国境人次19人。
2.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91.62万元,部门预算数10.5万元,旅游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81.5万元。今年加大旅游宣传、旅游监督检查、旅游执法力度,公车使用频繁,部门预算核拨的公车运行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旅游行业的发展,故从今年下达的旅游发展专项经费中作为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旅游行业管理经费列支。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96.67万元,减少5.06万元,减幅5.23%。我单位车辆大多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车辆运行维修维护成本较高,另今年加大旅游宣传、旅游监督检查、旅游执法力度,公车使用频繁,部门预算核拨的公车运行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旅游行业的发展,故从今年下达的旅游发展专项经费中作为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旅游行业管理经费列支。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16辆。
3.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数2.34万元,预算数4万元,减少1.66万,减少41.5%,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数3.19万元,减少0.84万元,减幅26.48%,主要是本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及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70人。
(二)会议费支出情况:2016年会议费支出数10.88万元,预算数6万元,减少4.88万,减少81.33%,2015年会议费支出数9.50万元,增加1.38万元,增幅23%,主要是全年召开全行业大型会议次数较往年增多,规模增大。人均会议费开支:0.10万元。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2016年培训费支出数86.92万元,预算数83万元,增加3.92万,增加4.72%,2015年培训费支出数95.74万元,减少8.83万元,减幅10.16%,主要是局机关大力压减培训开支。人均培训开支:0.80万元。
六、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决算 |
2016年度决算 |
增减变动额 |
增减变动率% |
|
全年收入 |
10080.74 |
9387.05 |
-693.69 |
-6.88% |
全年支出 |
11012.00 |
8163.57 |
-2848.44 |
-25.87% |
与上年决算差异:
主要原因自治区旅游局本级2016年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幅较大。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经费中的淡季游、宣传促销、各大媒体广告发布等项目多为跨年延续项目,2016年合同尚未执行完成,中期款,尾款等尚未支付,故本年项目支出减少,本年支出减少,年末结转资金增加。
(二)预决算差异分析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 |
2016年度决算 |
与预算差异额 |
差异率% |
|
全年收入 |
1961.81 |
9387.05 |
7425.24 |
378.49% |
全年支出 |
2301.31 |
12254.27 |
9952.96 |
432.49% |
预决算差异原因:
(1)追加财政拨款:7312.99万元。下达2016年区直和中央驻疆单位“访惠聚”活动个人补助经费、下达2016年区直和中央驻疆单位第三批“访惠聚”活动住村工作组、集中整治工作队经费、下达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驻村干部南疆工作补贴、下达南疆双语支教干部生活费补助等三民经费89.14万元(2160501);下达2015年访惠聚工作人员南疆补贴17.86万元(2160599);下达自治区人大、统计局、旅游局、财政厅丧葬费抚恤金95.42万元(2160502)(新财行【2016】291号) ;下达旅游发展专项经费6757万元(2160599)(新财行【2016】93号、新财行【2016】110号、新财行【2016】285号);包括下达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职业年金预算、2015年绩效奖励经费及2016人员增资等。
(2)其他收入增加:其他收入预算数12.48万元,决算数304.43万元,其中: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安全生产考核奖10万元,天山区建设局机油建筑政府补贴款10万,自治区老龄委老干工作先进单位0.5万元,自治区旅游协会脱钩交回账户余款10万元,国家旅游局调查经费、旅游行业财务信息专项费、先进奖等13.77万元,机关服务中心收局机关经费补助80万,利息收入13.71万元,自治区财政厅纺织服装产业资金120万元(与财政厅沟通列入其他收入,此项专项经费增加了本年度其他收入);收到国家旅游局委托举办的“第一期新疆乡村旅游发展专题研讨培训班“和第一期新疆旅游景区管理专题研讨培训班”专项培训费27.45万元,收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旅游+少数民族文化“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委托培训专项费19万元
(3)未将上年结转结余列入本年预算,其中自治区旅游局上年结余2330.51万元,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11.9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5万元,比2015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2015年基本支出预算经费不足,故大量行政运行开支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另2016年旅游局严格履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涉及机关运行的开支均在预算范围内列支。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和国有资产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国有资产征缴情况: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10.33万元已全额缴入国库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全区旅游行业坚定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乘势而上、埋头实干、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努力培育壮大旅游业新的增长点,实现了人数和消费双增长,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旅游人数、旅游消费增速双双保持在20%以上,全面并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2016年我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计划为1.8亿元,压减500万元,实际可供分配资金1.75亿元。2016年自治区财政实际拨付旅游专项资金共计1.75亿元,其中:旅游产业发展促进资金6787万元,旅游产业引导性资金10713万元。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总体概况
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旅游对外宣传、人员培训等事业性支出及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和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定,2016年我局将旅游发展资金使用范围涵盖面扩大,改变了以往只针对旅游规划和景区发展项目的局面,加大了旅游惠民生工程项目、旅游新业态以及旅游人才教育培训、旅游体系建设等内容的资金投入,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各级政府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也逐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旅游的发展,这对旅游行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有效地带动了旅游企业和各类外地投资商的投入力度和投资信心。其次,每一项专项资金的计划预算和使用均由业务处室提出意见和方案,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后方能实施。实施完毕后再次上局党组会汇报项目实施及费用开支情况,会议通过后才可支付相关费用。一是按照大计划、小调整的原则,做到实施前有计划、实施中有监督、实施后有评估;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由专门的业务处室分别管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做到事、物、钱相分离,进一步完善内部牵制制度。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由纪检、财务、业务处室等相关部门组成招投标组,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确保每项工作、每项活动公开、公正、公平且有实效性;三是实施后进行了有效评估和分析,确保了每设一项专项资金的对口实施和资金支出的透明度。
2016年旅游产业发展促进资金使用情况
旅游产业发展促进项目资金6787万元,其中:国内外宣传促销项目资金3847万元;冬春季旅游促销活动2000万元;行业管理及其他旅游业务运行资金940万元。
1.旅游节庆及展会工作方面。全年我局重点参加了德国柏林展、印度旅游展、俄罗斯莫斯科展、韩国旅游展、英国旅游展、澳门旅游展、俄罗斯旅游展、日本JATA国际旅游展等国外宣传促销活动。通过促销,进一步加大了新疆旅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有效提升了海外游客对新疆旅游的认知和了解。在国内成功举办了2016年冬博会、新疆国际特种旅游节等大型宣传活动,参加了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西安丝绸之路旅游博览会、北京国际旅游交易会、广东国际旅游交易会、重庆西博会、厦洽会、义乌商品博览会、天津旅博会、山西北方旅游交易会、19个援疆省市一线及二线城市宣传促销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促销效果,全面提升了新疆旅游整体形象。面向港澳台市场参加了由国家旅游局组织的海峡两岸旅游联谊会、香港旅游展、台北旅展、澳门旅展,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及以“新疆是个好地方”为主题的宣传推介,极大地提升了新疆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网络及各类媒体宣传工作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战略,加快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我局积极构建网络营销渠道,创新互联网宣传模式,出台实施了《2015-2016年度新疆旅游网络宣传推广项目合作协议》、《自治区旅游局微博(微信)管理办法》、《自治区旅游局政务网站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重点实施了新疆旅游局政务网、资讯网站整体改版升级;在中央新闻排头兵人民网推出新疆旅游频道;利用新浪网平台发布新疆旅游冬春季专题和新疆旅游节庆暨冬博会专题;举行“五客汇新疆”大型自媒体创新营销;利用百度矩阵推广新疆旅游品牌;建设并运营“新疆是个好地方”官方微信号及“大美新疆”官方微博等七项工作内容,有效推进了旅游产业信息化进程。
自治区旅游局政务官网、“新疆是个好地方”官方微信号、“大美新疆”官方微博3个自有网络平台的优化建设,为宣传推介新疆旅游,搭建起了准确权威、便捷亲民的互联网平台。与人民网、新浪网和百度等互联网大平台合作,开通人民网新疆旅游频道,全面展示新疆丰富的旅游资源,及时发布新疆旅游相关资讯,共发布新疆旅游相关信息(含活动信息、资讯、领导访谈、图片、游记等)700余篇,网上浏览量已超过103.45万次,多条信息被国内30多家媒体转载;新浪网特别推出的“新疆冬春季旅游”和“新疆冬博会”网络专题,面向新浪网超过3.5亿的用户宣传推介新疆旅游,关注度超过315.4万次点击;积极利用百度优势资源,发布新疆最亮眼的旅游新闻,并关联新疆旅游局官方网站政务信息,实现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推介新疆旅游资源的预期目标。邀请网络大V赴新疆景点进行体验式报道,利用网络传播效应将真实祥和的新疆展示给全国网民,自媒体+媒体每次活动总体不低于2000万次独立用户数浏览。
3.冬春季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方面。为有效发挥新疆丰富多彩的冬春旅游资源优势,将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我局连续三年开展冬春旅游促销活动。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至新疆旅游的团队游客 22782 人,其中内地游客 7522 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同期至新疆旅游的团队游客 37323人,其中内地游客 11869 人;同比分别增长 64 %、 58 %。
为进一步规范冬春旅游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推进冬春旅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先后制定了《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冬春季旅游活动总体方案》、《2015年至2016年冬春季旅游政府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至2016年冬春季旅游政府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实施细则》等工作规范,确保冬春旅游补贴资金使用的公平、公开、公正。2016年冬春季旅游活动共确定68个主题活动,其中重点培育主题活动13个、地州承办主题活动55个。活动涵盖亲子旅游、温泉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旅游等主题,吸引参与游客1.5万余人。活动通过向冬春季开展招徕收客工作的旅行社给予补贴奖励,促进旅行社提高在冬春季招徕游客的积极性。
4.行业管理及其他旅游业务运行项目。主要用于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旅游信息化发展建设、旅游人才培训、导游大赛、旅游人才专家库建设、机关自身体系建设等经费项目。为深入贯彻《旅游法》,推动旅游产业向着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目标迈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工作的要求,自治区确定2016年为旅游服务质量年,成立了由自治区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民航新疆管理局等14个单位组成的自治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疆14个厅局、14个地州市依据各自的职能分工、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建立了多行业、多部门、多层次、跨区域的联动机制,开展了一场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旅游市场的违规违法活动,促进了新疆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2016年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制定《新疆旅游万人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实施旅游万人培训,重点推进旅游行政管理干部、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工作,加强对产业发展、管理运营、乡村旅游、少数民族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考核评价体系。此次培训是我区旅游产业历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专项培训活动。注重培训师资库建设,初步建立了与自治区扶贫办等四部门联合开展培训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旅游培训工作实效。截至目前,完成重点班次56个,培训11072人。针对和田地区扶贫攻坚任务开展了专项培训计划,开办了和田地区旅游扶贫专项培训暨“景点景区讲解员”专题培训班,优先培训贫困家庭学员,提高其自主就业创业能力。
2016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性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2016年旅游产业引导性资金10713万元。其中: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550万元,用于旅游产业项目级功能区建设(含用于46个旅游厕所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旅游商品、新业态扶持1650万元,用于自驾营地建设、康养旅游、特色旅游项目以及新疆礼物旅游商品宣传推广、品牌化建设、研发设计创新、生产基地建设等新业态项目补助;旅游惠民生工程项目4180万元其中用于80个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4000万元,1个乡村基础设施建设180万元;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研究333万元,用于2015-2016年旅游业专题科研项目,行业规划项目、农家乐及小微乡村加工企业扶持,筹建旅游统计数据中心,旅游行业安全执法及调研等工作项目。
1.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通过旅游专项资金的重要引导,全年扶持34个旅游精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合各类资金1.5亿元,新建改建旅游厕所超300座,奖补46座景区厕所建设项目,优化改善如厕环境。这些项目直接有效地带动了当地就业,增加就业岗位3865个,新增旅游就业人数1.3万多人。全年直接拉动社会资金投资13.5亿元,带动了我区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整体推进,在推动我区旅游产业大发展、完善我区旅游产业要素、提升我区旅游服务水平上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其中巴音布鲁克景区、喀拉峻景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2.旅游商品、新业态扶持方面。2016年制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上市企业管理奖励办法》,以此提高我区旅游企业上市积极性,更好的推进资本市场为我区旅游产业发展服务。研究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方案》,2016年度全区已建成自驾车房车营地7处,在建自驾车房车营地20处,计划投资总额14.7亿元,自驾旅游产品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丝绸之路医疗旅游联盟作用,积极开发康养旅游产品,开展康养旅游调研,成功召开了自治区康养旅游先行先试工作座谈会,确定5个县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推进我区康养旅游发展模式。积极探索通用航空与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与中航通飞共同推动新疆通用航空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签订《关于共同推动新疆通用航空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把通用航空旅游培育成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旅游新业态,推进新疆旅游进入通用航空旅游新时代。成功举办2016中国新疆国际旅游商品交易会、旅游商品大赛、“新疆礼物”评选、旅游纺织礼品邀请赛等活动。持续推动“新疆礼物”品牌化发展,不断扩大“新疆礼物”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参加第二届海峡两岸旅游文创产品大赛暨旅游商品交流展,荣获实物类银奖、铜奖各一个;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和中国旅游商品大赛,并在大赛中获得了一银两铜的成绩,新疆礼物品牌形象效益已经凸显。
3.旅游惠民生工程项目方面。2016年,我局按照根据自治区“访惠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从旅游发展资金中拿出3500万元,用于帮扶全区70个行政村,每村补贴50万元。为确保惠民项目的正常实施,我局下发了《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对2016年村级惠民生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新旅办函〔2016〕126号),并编制了督查工作方案,主要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和查阅档案等方式,组织专人针对本单位2016年出资的3500万元支持70个惠民生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对和田、喀什等地州进行了重点督查。目前,全区已完工项目39个,在建项目28个,未开工项目3个。其中哈密地区共有惠民生项目4个,总投资200万元,完工项目3个,在建项目1个;昌吉州共有惠民生项目6个,总投资300万元,完工项目1个,在建项目4个,尚未开工项目1个(因县、镇两级正在对拟支持的10家牧民进行筛选,故未开工。);巴州共有惠民生项目4个,总投资200万元,完工项目2个,在建项目2个;阿勒泰地区共有惠民生项目4个,总投资200万元,在建项目4个;喀什地区共有惠民生项目18个,总投资900万元,完工项目16个,在建项目2个;克州共有惠民生项目1个,总投资50万元,完工项目1个;塔城地区共有惠民生项目1个,总投资50万元,完工项目1个;阿克苏地区共有惠民生项目3个,总投资150万元,在建项目3个;和田地区共有民生项目7个,总投资350万元,完工项目5个,在建项目2个;伊犁州共有惠民生项目13个,总投资750万元,完工项目4个,在建项目9个;吐鲁番市共有惠民生项目6个,总投资300万元,完工项目5个,在建项目1个;博州共有惠民生项目3个,总投资150万元,完工项目1个,尚未开工项目2个(因规划调整,故未开工)。此外,我局于2016年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摸底调研,对10个地方政府重视,有较好基础,品质高、创意好、特色鲜、预期见效快的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进行了重点扶持。每个重点项目拨付扶持资金50万元,共计500万元。此项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由于资金拨付较晚,各项目尚在建设当中。
4.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研究方面。主要用于旅游产业课题研究,旅游法规及政策研究,旅游数据统计分析工作。2016年我局组织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驾游发展规划》中期论证会,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思路和重点。2016年与中航通飞公司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研究编制我区航空旅游发展专项规划,规划通用航空旅游8大片区5大精品线路产品,力争把新疆打造成为中国通用航空旅游发展新高地。继续推进我局2016年旅游专题科研项目工作,确定17个项目分别由17个课题组承担,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自治区旅游局官方网进行课题立项公示,目前,各项课题的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加快发展智慧旅游,初步建成新疆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和新疆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旅游+互联网”融合发展。
当前,我区旅游产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十三五”时期,我区将继续实施一大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旅游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结构性短缺的问题依然突出,旅游产品结构单一与大众消费需求多样化之间的矛盾更加突显,旅游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的水平较低,产品创新滞后于旅游消费需求增长,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建设需求。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至2015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应达到2亿元,而实际投入情况是至2015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为17461.54万元,2016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为1.75亿元,2017年根据相关要求此项资金压减30%,6000万元,只有1.2亿元,投入不足制约着我区旅游项目与开发建设的步伐。
旅游业是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产业,其具有关联性强、带动面广、社会影响面大的产业特征,尤其是在扩大社会就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具有就业容量大、覆盖领域宽、就业方式灵活等特点,发展旅游业对于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旅游业也是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之一,是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重点,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行业。我们将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对旅游业的投入,使旅游开发建设与旅游宣传促销相结合,双管齐下,共同发展,使有限的旅游专项资金发挥其最大的效益,将新疆旅游业建设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自治区旅游局2016年项目支出:
1.签证费成本性支出:预算71.54万元,决算71.54万元,绩效评价情况按照国家外交、安全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对入境旅游人员进行审核,核发办理国外游客旅游签证通知,作为一项签证依据。属于成本性开支。
2.西恰会、厦恰会、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支出:预算41.53万元,决算45.13万元,绩效评价情况:组织全疆相关旅游企业参与洽谈会、博览会,宣传展示我区旅游产品,推介我区旅游投资项目,招徕国际国内投资,搭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市场互动的特色平台。同时树立新疆旅游整体形象,让更多的海内外朋友更深层次地了解新疆、认识新疆,促进新疆旅游客源市场的增长,实现旅游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带动并促进新疆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
3.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我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计划为1.75亿元。2016年自治区财政实际拨付旅游专项资金共计1.75亿元,其中:旅游产业发展促进资金6787万元,旅游产业引导性资金10713万元。绩效评价情况见“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项目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纳入预算内管理,收入主要用来支出全局的保洁、保安、保管等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保支出、大院内常规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及印刷材料费制作费的成本性支出。机关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项目2016年部门预算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万元,事业收入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按排47.5万元,决算支出6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5万元。该项目主要用来支出2016年全局的保洁、保安、保管等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保支出,以保障局办公楼大楼后勤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及行业的规范管理。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2016年项目支出:
旅游培训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按排项目资金34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安排125万元。项目预算中:导游IC卡项目5万元,均为财政预算拨款;培训业务成性支出项目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5万元,事业收入10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2万元;全国导游资格及等级考试项目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0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548.0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支出211.0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中:导游IC卡项目支出5.10万元,培训业务成性支出项目支出511.23万元,全国导游资格及等级考试项目支出31.76万元。培训成本性支出决算数相比预算数较大是因为:(一)上年项目结余资金86.02万元在本年使用完毕;(二)2016年承办国家旅游局在疆举办的旅游行业培训两期,代人社厅举办“旅游+少数民族文化”培训一期;(三)根据自治区推进旅游强区建设的总体部署2016年自治区旅游局启动了“新疆旅游万人培训”计划新项目。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2016年项目支出: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10号文件《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集旅游政务、旅游资讯和旅游商务于一体的新疆旅游网站,为国内外游客提供全方位的旅游信息服务”的意见,旅游宣传推广中心建立了新疆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放维护项目,完善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智慧营销平台,并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日常运营、开发、维护服务。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19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预算安排1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安排90万元,决算支出197.40万元。通过对新疆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维护,为旅游产品经营者提供具备良好感知的交易平台,向市民百姓提供要素齐全、顺畅便捷的电子商务平台和消费渠道,提高旅游电子商务的渗透率。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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