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构简介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文物局牌子。承担规划、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区艺术事业,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交流与推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文物文博,艺术教育等文化和旅游事业的职责。管理新疆艺术剧院等24家公益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143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办公时间: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联系电话:0991-8807981 0991-8881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