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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职能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71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04-07  主题分类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文物局牌子。承担规划、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区艺术事业,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交流与推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文物文博,艺术教育等文化和旅游事业的职责。管理新疆艺术剧院等24家公益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143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办公时间:夏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冬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联系电话:0991-880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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