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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召开首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审会

作者: 时间:2022-03-22  来源:产业发展处  点击:[次]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精神,3月21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组织申报的基础上,邀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自治区商务厅、新疆大学、自治区旅游协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召开首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审会。对14个地州推荐上报的64个《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材料》进行了集中评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全出席会议并讲话。

专家评审组依据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遴选标准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对申报的集聚区涉及的“四至”范围(即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业态集聚度、公共服务、品牌知名度、市场秩序、政策环境等要素进行了严格认真的评审。

刘全同志强调,近年来,我国各地“夜游经济”发展如火如荼,夜间消费占总体零售额的比重持续增长,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分批次遴选,建设200家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通过本次评审,遴选认定一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引领我区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发展。他提出,要持续跟进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发展,做好跟踪服务,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打造新疆文化和旅游“夜经济”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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