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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管理处

作者: 时间:2021-10-18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点击:[次]

负责文物管理综合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可移动文物管理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资源普查、开发、利用,拟订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承担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承办国家二、三级文物藏品的有关审核审批事项。

处长   白伟    办公电话:0991--2871887

副处长 张青    办公电话:0991--5871299

副处长 何李    办公电话:0991--2863002

副处长 安程    办公电话:0991--2863002

办公电话:0991--5870277、0991--5570191、0991--5822017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00号新闻大厦9楼   

办公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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