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乡村振兴、财务、公共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分管财务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自治区文化馆、自治区图书馆、新疆美术馆(书法艺术发展中心)、新疆画院、自治区艺术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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