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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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1-0027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政策法规处  成文日期  2021-05-13  主题分类 

尊敬的王跃福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县乡村旅游发展的关心。您在自治区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进乌鲁木齐县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收悉,您对乌鲁木齐县乡村旅游发展提出的四点建议符合乌鲁木齐旅游发展规划布局,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部门的指导,协调乌鲁木齐县政府和南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加大对乌鲁木齐县乡村旅游发展的支持和管理。经现场调查研究并与乌鲁木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沟通协商,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旅游主管部门宏观管理职能”的建议

乌鲁木齐县有乌鲁木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乌鲁木齐南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等两个旅游管理部门,分别是正科级和正县级单位。乌鲁木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发展,乌鲁木齐南山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乌鲁木齐县南山景区管理。长期以来两个机构工作合力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先后多次约谈县市两级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人、南山景区管委会负责人,对乌鲁木齐县旅游发展提出明确建议和工作重点。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县两级先后编制实施了《乌鲁木齐大南山国际旅游区总体规划》《乌鲁木齐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乌鲁木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乌鲁木齐风景名胜区规划》等规划,加强了乌鲁木齐县乡村旅游、冬季冰雪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投入,丰富旅游线路产品,完善旅游服务接待设施,促进了乌鲁木齐县旅游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多次调研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林草部门和乌鲁木齐县解决旅游用地、景区基础设施完善、景区“三权分离”改革和生态红线调整优化等问题,为乌鲁木齐县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今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指导乌鲁木齐市县两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推动乌鲁木齐县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度假区等。

二、关于“加大旅游文化内涵”的建议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多次调研指导《昆仑之约》文化旅游演艺项目实施,并组织乌鲁木齐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前往香港、澳门等地宣传推介《昆仑之约》和乌鲁木齐县冰雪旅游产品,指导平西梁村(中华传统文化主题)、庙尔沟村(哈萨克游牧文化主题)、方家庄子(回族民俗文化主题)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指导水西沟镇宽窄巷子发展特色餐饮文化街区,形成中华传统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共同协调发展的格局。今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进一步加强对乌鲁木齐县的调研指导,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和旅游兴疆战略,依托乌鲁木齐县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特色街区、特色小镇打造不同主题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文化旅游演艺和文化旅游体验项目,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进乡村、进街区活动,指导乌鲁木齐县推进中华文化标识和中华文化元素进景区、进街区、进乡村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关于“建立自己的旅游营销团队”的建议

乌鲁木齐县是乌鲁木齐市后花园和环城游憩带重要组成部门,是乌鲁木齐市民休闲度假旅游首选地,80%以上客源是乌鲁木齐市本地居民。多年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指导乌鲁木齐县开发休闲健身游、冰雪运动游、避暑度假游、乡村采摘游、民俗文化游等四季旅游线路产品,协调乌鲁木齐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加强乌鲁木齐县文化旅游产品宣传推介。整体来看,乌鲁木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市场营销宣传重视不够、缺乏对全县旅游发展的统筹指导能力。今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进一步加强对乌鲁木齐县文化和旅游管理人员的培训,在“一部手机游新疆”平台上大力宣传推介乌鲁木齐县旅游线路产品,指导乌鲁木齐市加强对乌鲁木齐县旅游的统筹管理,指导乌鲁木齐县推动旅游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休闲街区等品牌创建工作。

四、关于“继续推进民宿产业发展”的建议

文化和旅游部推出民宿服务标准以来,已经先后三次对民宿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根据最新民宿服务等级标准,民宿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新疆实际推广实施国家民宿服务标准。同时指导乌鲁木齐市县重点推进平西梁、方家庄、庙尔沟、大庙村民宿提质升级、主题化发展、品牌化发展,推动板房沟乡、托里乡、甘沟乡与水西沟镇民宿差异化发展。

感谢您对新疆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乔丽盼

联系电话:0991—8839129 19906066630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