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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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58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9-12-19 | 主题分类 |
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相关地(州、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新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定,以下11家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如下:
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湿地公园景区
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锦绣园景区
3.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桦林公园景区
4. 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中俄老码头风情园景区
5. 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国家湿地公园景区
6.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天山木垒中国农业公园景区
7.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国家湿地公园景区
8.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北山森林公园景区
9. 喀什地区喀什市香妃园景区
10. 哈密市巴里坤县高家湖旅游景区
11. 和田地区策勒县达玛沟佛教文化遗址景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91-8889303
电子邮箱:xjlyghc@126.com
新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