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批准闵超娴等19名同志获得自治区文物博物专业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48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0-04-01  主题分类 

各有关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根据自治区文物博物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闵超娴等19名同志自20191226日起,获得自治区文物博物专业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文物博物专业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文物博物专业馆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人)

州文物局(博物馆):闵超娴

二、吐鲁番市(1人)

市文物局:徐静

三、阿克苏地区(1人)

地区博物馆:冯丽

四、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16人)

(一)新疆龟兹研究院:刘昭昭、郭倩倩、谢文博、焦俊峰

(二)自治区博物馆:刘凯、达瓦加甫·乌吉玛、王媛媛、石亮、吐尔逊尼沙·苏力坦、巴哈古丽、余瀚静

(三)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余腾飞、张相鹏、段朝玮

(四)新疆文物古迹保护中心:张洋、王慧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