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19年度全区旅游星级饭店复核检查工作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21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60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0-05-21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各地(州、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各星级饭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旅游住宿业行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按照“明查暗访”的方式,分两个阶段组织开展了对全区旅游星级饭店复核检查工作,在各级星评委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复核检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经复核评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的相关规定,现将取消星级、限期整改、延期复核的星级饭店通报如下:

一、给予取消星级的饭店

因必备项目不完善、运营项目不达标、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或经营性质发生变化、自动弃星等原因取消星级的饭店如下:

五星级饭店(1家)

乌鲁木齐银星大酒店

四星级饭店(3家)

伊犁隆鑫大酒店、库尔勒塔里木石油酒店、克拉玛依宾馆

三星级饭店(11家)

伊犁州:察县宾馆

乌鲁木齐市:洪城大酒店、石油运输宾馆、乌鲁木齐佳信庄园

昌吉州:宁都酒店、东方酒店、新城金都酒店   

博州:金世港湾酒店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托克苏酒店

喀什地区:七天商务酒店

吐鲁番市:鑫都大酒店

二星级饭店(2家)

喀什地区:紫东大厦、三运宾馆

二、给予限期整改的饭店

日常管理松懈、对承包经营项目管理不严等原因限期整改的星级饭店如下:

四星级饭店(3家)

喀什地区:塔里木石油酒店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億隆酒店

巴州:金星大酒店

三星级饭店(8家)

伊犁州:昭苏县宾馆

乌鲁木齐市:好西部酒店、东方龙酒店、白粮液酒店

昌吉州:木垒县东港酒店

哈密市:伊吾县瓜香酒店

吐鲁番市:锦绣金华酒店

和田地区:天玉大酒店

三、给予延期复核的饭店

因淡季关停、装修等原因,申请延期复核的饭店如下:

四星级(6家)

阿勒泰地区:喀纳斯鸿福生态大酒店、喀纳斯天缘酒店、布尔津县神湖大酒店

哈密市:哈密市蒲类海大酒店

昌吉州:奇台华东酒店

阿克苏地区:华龙酒店

四、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星级饭店标准,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管,积极引导星级饭店加大投资,改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我区星级饭店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提升游客对星级饭店的满意度,让星级饭店品牌名副其实。

二要严格按照星级饭店管理规定,重点针对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加强引导,建立旅游饭店日常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给予限期整改的旅游饭店要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提升服务功能,确保我区旅游星级饭店业良性健康发展。取消星级的旅游饭店于2019年6月底前将星级牌匾及《星级饭店证书》交回所属地区星评委(四星级以上的交回自治区星评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