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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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63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 成文日期 | 2020-06-22 | 主题分类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优秀实践案例遴选工作的函》(非遗函[2020]14号)要求,经全区申报、评审,拟推荐《江格尔:英雄史诗续写新传奇》和《新疆曲子: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传承》2个案例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优秀实践案例,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2日至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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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