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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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1-0002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科技教育处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主题分类 |
为加强新疆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充分发挥科研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全区文化旅游工作实际,我厅草拟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12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邮编83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55639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991-8808378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