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延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2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2-0003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公共服务处  成文日期  2022-03-22  主题分类 

根据立法工作需要,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现延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至4月15日。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1.来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8号新疆图书馆办公室,邮编:830011。请注明“《公共图书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联系人:钟丽峰

联系电话:0991-3810152(传真)

电子邮箱:76087265@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关数据的情况说明表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关数据的情况说明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