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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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补充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3-0019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维稳处  成文日期  2023-05-31  主题分类 

2023年5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补充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便于理解掌握《工作方案》内容,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依然存在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严峻复杂。今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领域发生了一些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安排部署,为确保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工作思路

《工作方案》部署了在全区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落实严格的防范措施,有效降低文化和旅游行业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文化和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排查场所

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单位以及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等级民宿、S级滑雪场、剧本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

四、排查重点情况

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团队游客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情况;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情况。

五、排查重点问题

(一)是否树牢安全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员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

(二)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三)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是否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是否规范旅游包车行为、租车做到“五不租”;是否重视导游安全教育,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提醒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是否制作安全信息卡。

(四)A级旅游景区以及剧本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是否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是否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相关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和检验合格证,相关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作业相关证书。

(五)A级旅游景区开放是否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并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景区内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或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景区内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特别是网红打卡点,是否设置有效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加强对景区内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是否针对汛期,加强对临水、临崖、地质灾害易发地段以及涉水活动的安全管理;是否按规定核定承载量,并按规定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

(六)相关活动是否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是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六、检查方式

指导单位自查:督促指导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

开展帮扶指导: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帮扶指导。

开展联合检查:主动对接应急、交通、公安、市监、气象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排查。

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补充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和《2023年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

二、目标任务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自5月15日起至2023年底。要强化问题导向,通过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进一步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质量。有关单位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动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三、工作内容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积极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排查整治工作,各地要重点对照以下6个方面及《自治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检查细则(文化和旅游)》(见附件),督导检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排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是否树牢安全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员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

(二)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情况。重点排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单位以及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剧本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三)团队游客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是否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是否规范旅游包车行为、租车做到“五不租”;是否重视导游安全教育,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提醒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是否制作安全信息卡。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A级旅游景区以及剧本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是否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是否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相关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和检验合格证,相关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作业相关证书。

(五)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A级旅游景区开放是否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并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景区内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或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景区内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特别是网红打卡点,是否设置有效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加强对景区内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是否针对汛期,加强对临水、临崖、地质灾害易发地段以及涉水活动的安全管理;是否按规定核定承载量,并按规定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

(六)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情况。相关活动是否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是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四、工作要求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组织落实工作,要结合本方案及《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排查整治。要强化教育培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明确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25445539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