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31号)和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关于健全完善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新党老通字〔2022〕4号)文件精神,增强干部退休的政治荣誉感、组织归属感和生活幸福感,引导广大老干部更好地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贡献智慧和力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结合主题教育中离退休干部们的意见建议,印发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干部职工荣誉退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规定,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厅机关新退休公务员、厅属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厅机关工作人员、厅属事业单位其他新退休人员可参照执行。《方案》从六个方面对做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干部退休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谈心谈话,引导及时调整心态、转换角色,确保思想稳定;干部退休文件下发后,由所在单位适时举办荣誉退休仪式;要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采用灵活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引导退休干部党员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要注重发挥新退休干部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及时把有特长专长的退休干部纳入信息库;要落实退休干部阅读相关文件、参加有关会议活动、通报情况、考察参观等制度;在重要节日开展集中走访慰问,生病住院应及时看望;要落实关怀帮扶有关规定,关注特殊困难新退休干部,及时纳入帮扶范围;要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引导退休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规矩意识,坚持原则底线,永葆政治本色。
《方案》的出台对全厅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推进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体现了对退休干部政治上的尊重和思想上的关心,有利于引导退休干部尽快转变角色,实现在岗工作和退休生活的无缝衔接,激励新退休干部“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在助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方面传播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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