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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44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9-10-29 | 主题分类 |
尊敬的摆继革、阿拉江·阿布都、古丽仙丹木·阿皮孜、祖丽菲娅·依不拉音、提依普·米如力代表:
感谢您对新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新疆馕产业文化的建议》(第13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疆馕具有保健养胃作用,已有千年发展历史,是新疆各族群众最为日常的食物之一,也是新疆最具特色的美食产品,深受各族人民群众甚至是中外游客的喜爱,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为推动馕产业发展,乌鲁木齐市打造了馕文化产业园,于2018年投产运行,对馕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和引领作用。但从整体来看,囊产业发展还存在小、散、弱等的问题,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不足。
二、对建议的意见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馕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在项目资金、政策举措、宣传推广以及品牌打造等方面加大对囊产业文化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推动囊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发展馕文化产业。支持馕文化企业走出去,在内地及援疆省市开设馕文化分店、连锁店。鼓励馕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建立线上线下全方位的营销体系,不断提升新疆馕文化产业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指导和推动乌鲁木齐市馕文化产业园打造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支持各地馕文化企业创新发展、做强做大囊文化产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扩大消费规模。
(四)发挥品牌带动作用,加强对新疆馕文化的宣传推广,塑造新疆餐饮独特品牌,支持挖掘馕文化资源、产品研发创新,提升包装水平,将馕打造成为新疆重要的旅游商品,吸引和满足广大旅游者的消费需求。
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新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罗彩云 联系电话:18690218141)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