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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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人大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49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42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9-10-29  主题分类 

尊敬的巴德玛拉代表:

感谢您对新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在自治区人大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推动阿拉山口市跨境旅游和边民互市贸易的建议》(第34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阿拉山口作为边境口岸城市,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也是对哈萨克斯坦旅游开发开放的前沿,旅游资源丰富,红色基因、异国风情,工业、商贸、生态等旅游资源独具特色,随着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深化,阿拉山口边境旅游发展前景广阔。

2017年,我厅已将《博乐-阿拉山口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国家旅游部门。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批复设立内蒙古满洲里、广西防城港两个边境旅游试验区。通过多次对接,边境旅游试验区审定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体育总局等10部门联合进行审定,评选条件和要求都很高。目前,国家第二批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申报工作还没有开展。

我厅将继续与文化和旅游部做好跟进和对接工作,做好对阿拉山口创建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的指导和申报工作。指导阿拉山口市按照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标准和要求,扎实做好边境游的文章,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旅游产品质量水平,努力打造边境旅游品牌。同时,会同自治区外办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推动中哈双方出入境免签、边民互市政策落地,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合作,推动我区边境和跨境旅游发展。

(联系人:段玉明 联系电话:8808511)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