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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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43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9-10-29  主题分类 

尊敬的哈热代表:

感谢您对新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巴州和硕县马兰红山军博园红色旅游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8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马兰军博园位于和硕县城东北约40千米处的那音克乡政府所在地的山沟中。主要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山核武器试爆指挥中心旧址建筑群构成,建成于1966年,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21基地。共有建筑52栋,建筑面积81740平方米。大部分建筑保存较为完好。红山核武器试爆指挥中心旧址是我国现代重要的国防建设基地之一,布局完整、规模宏大,是我国国防建设发展史上重要见证,表现了中国核工业建设中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精神,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科技价值。2011年,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门正式将马兰军博园旧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第二批名录,并正式命名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马兰军博园”。

二、对问题的分析:

为做好马兰军博园的保护利用工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部门于2011-2015年期间积极争取资金2800余万元,完成军博园旅游设施建设。“十二五”以来,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累计投入2297万元,启动实施红山核武器试爆指挥中心旧址——影剧院修缮工程、35栋建筑修缮工程的文物保护项目。

文化和旅游厅与协办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对接。自治区发改委表示重视马兰军博园红色旅游项目建设。经与国家积极争取与沟通,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6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三期总体建设方案》(发改社会[2017]1881号)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新发改社会[2017]48号),将马兰军博园等一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纳入了国家支持范围,并明确了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和规模,计划逐步改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条件。

为充分发挥文物在新时期下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聚焦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用,自治区文物局启动实施“两大记忆工程”,主要是以新疆重要文物为资源,实施以认同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为主题的“国家历史记忆工程”和以认同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内容的“国家红色记忆工程”。马兰军博园范围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山核武器试爆指挥中心旧址也被纳入“国家红色记忆工程”之中。

三、对建议的意见:

一是文化和旅游厅将从专家咨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补助等方面加大对马兰红山军博园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马兰军博园创建为4A级旅游景区,打造为国家级红色旅游示范基地。

二是为促进军民融合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强与马兰部队沟通,对马兰红山军博园可开发利用区域、范围、项目和产品给予明确界定,推动军地双方在军旅资源共享、开发旅游产品、旅游特色纪念品等方面深入合作。

三是文化和旅游厅将做好马兰红山军博园红色旅游资源的开发与旅游项目提升,加强对马兰红山军博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山核武器试爆指挥中心旧址的修缮工作,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展示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作用,确保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融合发展。

四是自治区发改委将认真做好马兰军博园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在不增加地方债务的前提下落实配套资金。待项目具备申报条件后,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马兰红山军博园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厅将在政策、资金、人才、项目、对外宣传等方面大力支持马兰红山军博园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向全疆、全国推出这一重要意义的红色旅游景区。

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新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开沙江·库尔班 联系电话:0991-5522129)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