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网站标识码:6500000069 备案号: 新ICP备19001401号 联系电话:0991-8807981
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68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政策法规处 | 成文日期 | 2020-11-27 | 主题分类 |
尊敬的热依汗姑丽·苏坦、艾克帕尔江·萨吾提、塔衣尔江·吐拉克、海力切木·加马力、帕提古丽·艾则孜代表:
感谢您对新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喀什地区旅游交通建设的建议》(第06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实施旅游兴疆战略、加快旅游业发展,是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的重大部署。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审时度势、站位高远,把旅游业摆在关系各族人民福祉、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系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把旅游业作为新疆战略支柱产业、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作为自治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纳入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把“实施旅游兴疆战略、努力建设旅游经济强区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摆到稳疆兴疆的重点战略任务来抓,自治区党委对旅游业的定位前所未有的高远、部署前所未有的清晰、发力前所未有的精准,旅游业已经迎来重要的历史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
二、对问题的分析
喀什地区历史悠久,自然人文资源丰富,2018年、2019年喀什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收入连续两年实现快速增长,喀什古城文化旅游品牌得到不断提升,极大带动了喀什旅游业的发展。但也存在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旅游交通发展不平衡,综合带动能力弱等问题。
三、对建议的意见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联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共同编制的《自治区公路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并共同起草印发《新疆公路旅游标志设置指南》。
自治区高度重视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发展及交旅融合发展工作,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帮助下,喀什地区所有乡镇和建制村均已于2019年实现交通扶贫脱贫“两通”目标,喀什地区除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以外所有县均已通高速,4A以上景区已建成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为骨架、以农村公路为脉络的区域路网体系,将对喀什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旅游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根据建议,G219线新藏公路(新疆段)升级改造工程对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助力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在组织进行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喀什地区作为项目单位已开展G217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公路(塔莎古道)前期工作。2019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将上述两个项目上报至交通运输部申请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目前,G314线奥依塔克至布伦口公路已建成通车;布伦口至红其拉甫段公路正在建设,布伦口至塔什库尔干县段计划于2020年底建成通车。根据《2020年公路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前期工作计划》,自治区将坚持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牌常态化专项治理,结合省道编号调整工程,加快建设全区3A级及以上景区公路,逐步规范并不断完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
再次感谢您对新疆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蒲振华联系电话:17881140588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