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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4-0011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主题分类 |
尊敬的吐尔浑·艾孜木委员:
感谢您对新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在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第二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支持“英吉沙小刀”产业发展的提案》(第130号)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依法保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先后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制订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建立非遗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自治区“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不断提高非遗保护法制化、规范化和系统性水平。
(二)持续投入资金。维吾尔传统小刀制作技艺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争取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自2012年以来共争取国家资金97万元,其中2023年39万元、2024年20万元,主要支持英吉沙维吾尔传统小刀制作技艺国家级保护单位英吉沙县文化馆开展技艺记录、开办传承人培训班、深入研究等工作。
(三)做好产业化发展。为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我区深入开展非遗工坊建设,促进当地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目前全疆130多家非遗工坊,英吉沙宝贵小刀手工艺品有限公司列入其中,年订单量达1200件,人均月收入达4000元,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四)加大传播普及力度。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活动,邀请英吉沙县组织维吾尔传统小刀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在“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维吾尔传统小刀制作技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宣传推广。利用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积极推荐英吉沙小刀参与展示。
(二)做好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计划在三年内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记录工程,完整记录其工艺流程和核心工艺,科学做好保存工作。
(三)做好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鼓励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非遗工坊建设、非遗集市建设中,将英吉沙小刀作为重点项目进行系统性保护,为产业化建设融入更多文化内涵。
联系人:王香婷 联系方式:15309938302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