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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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3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4-0011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24-06-20  主题分类 

袁刚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伊犁河流域两岸生态旅游文化休闲经济圈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伊宁市沿伊犁河南北两岸生态景观改造项目列入自治区旅游开发项目之中”的建议

2020年以来,在严格生态环境保护下,督促实施伊犁河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伊犁河两岸景观带景观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城市生态休闲效应初步显现。指导伊宁市依托资源禀赋,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展示与体验,推动伊犁老城、南岸新城的旅游服务品质化发展、城市休闲精品化打造。2015年伊犁河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近年来,我厅积极指导伊犁河旅游景区创建自治区旅游度假区等品牌,指导支持伊宁市大力发展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打造特色餐饮、特色民宿、主题酒店等特色鲜明、差异化发展、吸引力强的旅游板块,增强旅游市场吸引力。

下一步,持续指导伊犁河旅游景区提升改造,指导伊宁市申创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康养示范基地等旅游品牌,将伊犁河两岸生态景观改造项目纳入自治区旅游开发项目库,指导推动伊宁市“产、城、景”融合发展

二、关于“引进疆内外有知名度的中高旅游集团设计开发,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的建议

坚持规划引领,我厅划拨专项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支持伊犁州编制《伊犁州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发展规划》,100万元用于伊犁老城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指导伊犁州各县市加快各类旅游专项规划提升修编,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质升级,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指导加快推进伊宁门户型旅游城市建设,丰富旅游线路和产品供给,加快伊犁河旅游景区推进建设自驾游线路、绿道、游步道,促进绿色生态与历史文化相互交融,大力提升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

下一步,将重点推动伊犁州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公园等国字号品牌创建工作推动地方性旅游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土地、产业准入等政策,制定旅游发展、管理、服务行业标准,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18日

人:尔德尼联系电话: 1869026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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