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新疆旅游官方网实行广告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73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07-09-26  主题分类 

  新疆旅游官方网(网址:http://www.xinjiangtour.gov.cn)自开通至今,已为我区旅游业的宣传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了以后给广大用户提供更全面、更快捷的服务,新疆旅游官方网将从5月10号开始起全面对各旅游行业的网上宣传采取收费制度,以前曾在新疆旅游官方网首页或相关页面放置特定内容的用户,请务必于本日起将相关费用缴至自治区旅游局,过期者我们将不再保留其相关内容。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考新疆旅游官方网中下部的“广告位置”的链接,进入《新疆旅游官方网广告业务收费标准》的页面,察看相关收费标准。

特此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二00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