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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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56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07-09-26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县旅游局、各国际国内旅行社、各星级旅游饭店、,各A级旅游景区:
在自治区旅游局成立3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了展示新疆旅游业发展的成果,体现我区旅游从业人员献身旅游事业的风采,经研究决定,举办自治区旅游局成立30周年成果展览。为丰富展览内容,望各单位积极提供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搜集内容的题材
1、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新疆时对新疆旅游工作所作的重要指示、图片及文字资料(含前往旅游景点考察时的照片)。
2、反映自治区党政领导、国家旅游局及新疆旅游局领导对发展新疆旅游业所作的重要指示及检查指导工作时的图片及文字资料。
3、反映与周边国家开展边境旅游情况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4、反映新疆旅游业30年发展历程及所取得辉煌成绩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5、反映各旅行社、酒店、景点建设情况的图片及文字资料。
6、反映旅游招商引资合作项目、旅游设施建设内容的图片及文字资料。
7、反映获得全国、自治区、国家旅游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及出席、表彰、接见等情况的图片及文字资料(含证书、奖牌)
8、反映旅游业发展情况的其它有价值的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二、搜集内容的形式
此次展览主要以文字、图片、实物的形式进行布展,各单位要积极调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同志的积极性,积极搜集有价值的图片并加注文字说明。为维护个人图片版权,展委会选中使用的,每幅图片将给予一定的使用报酬,没有选中的,展组委会将负责按原址寄回。对有价值实物,展委会将负责保管。
三、资料报送时间、方式及地址
邮寄时间:截止到2007年6月底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36号自治区旅游局30年成果展
览办公室(自治区旅游局办公楼517室)
联系人:杨宪荣;
联系电话:0991—8876157;
传 真:0991—8836356;
电子邮箱:xjly517@126.com
自治区旅游局成立30周年成果展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