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46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07-09-26  主题分类 

自治区假日旅游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假日办、各地、州、市假日办:
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服务及安全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 四统一的目标,根据国家假日办的统一布置,自治区假日办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
今年“十一”黄金周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开启之年迎来的又一个旅游高峰期,是实行长假制度的第18个旅游黄金周。“十一”黄金周是广大游客外出旅游的黄金季节,人员密集、客流量大,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对于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国庆佳节氛围,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推进我区旅游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假日办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十一”黄金周旅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9月25日前,各级假日办和有关接待单位的准备工作要全部就绪。
二、大力宣传促销,进一步开拓旅游市场
各级假日办,各旅游企业要把市场开拓摆在“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首要位置,创新思路、完善手段,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旅游宣传促销,积极开拓客源市场,广泛招徕游客。要加强对“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调研,科学分析旅游客源市场的旅游消费趋势,找准市场开发的重心和和切入点。突出重点客源市场,加大宣传促销力度。采取举办推介会、巡回促销、媒体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推介我区的旅游产品,形成强大宣传攻势。各旅行社、星级饭店要精心设计、包装、推介旅游新线路,策划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新活动。把组织节庆活动作为激活旅游市场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发掘资源优势,突出文化特色,积极策划举办创意新、水平高、轰动效应强的旅游节庆活动,繁荣我区“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
三、狠抓安全稳定,确保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各级假日办,各旅游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在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要组织安监、交通、公安、工商、质监、卫生防疫等部门认真开展全面的旅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星级饭店的消防设施、食品卫生、旅游景区景点的游乐设施和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等情况,排除隐患,杜绝漏洞。加强对景区景点内餐馆摊点饮食卫生的监控,防止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对登山、攀岩、滑翔伞、蹦极、漂流等危险较大的旅游项目,要加强安全保护措施,设立安全提示标志,确保万无一失。突出抓好旅游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部门要集中进行一次旅游客运大检查,严查违规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查处“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各类旅游景区景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旅游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种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周密的消防、治安、饮食卫生和紧急救援等各项工作预案,落实责任制,确保节日活动既丰富多彩、又安全有序。
四、注重产品开发,切实丰富黄金周旅游市场各级假日办要根据“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特点,认真组织旅游企业做好新产品、新项目、新线路策划开发工作,抓好旅游产品的设计、包装和宣传推介,力争“十一”黄金周推出一批新的旅游项目,丰富充实假日旅游市场。加强旅游市场研究,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深入挖掘潜力,积极推出寓教于乐、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等旅游新产品和生态旅游、体育旅游、民俗旅游、科技旅游等大众性旅游项目,满足不同层次游客求新、求异、求知等多种需求。针对探险游、自驾车游日趋火爆的特点,通过新闻媒体向游客及时提供旅游信息,避免游客出游的盲目性。对现有景区景点搞好深度开发,进一步完善提升传统旅游产品,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大型旅游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要为游客提供丰富、健康、参与性强的娱乐活动,建立定点演出场所,形成良好的旅游效应。抓好旅游产品的开发和经营,加强对经营业户的引导,设计推出富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工艺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积极开发风味小吃与艺术表演融为一体的服务项目,千方百计吸引游客消费,努力增加黄金周旅游综合收入。
五、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努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在“十一”黄金周前,各级假日办要认真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火车站、汽车站、商场、饭店、旅游景区景点内外和通向旅游景区景点道路两旁的环境卫生,搞好绿化、美化、净化,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结合旅游诚信活动,组织交通、工商、卫生、物价、质监等部门,在“十一”黄金周前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规范整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整治旅游客运秩序,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区旅游环境。及时受理游客投诉,积极为游客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活动。充分利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手段,在“十一”黄金周前后形成一次舆论宣传的高潮。各旅游企业要加强规范经营和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推行个性化、亲情化、微笑化、细微化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建立文明监督岗、评选文明游客等形式,引导和教育游客自觉提高文明意识。
六、加大宣传预报,保证黄金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级假日办要高度重视旅游统计和预报工作,按照自治区假日办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统计预报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向自治区假日办报送信息,保证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认真抓好“十一”黄金周宣传报道工作,各新闻单位要主动配合,加大对我区“十一”黄金周的组织准备、健康安全保障工作、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提高我区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期间,各级假日办必须做到: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投诉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各级假日办与组成单位之间的通讯联络保持畅通;确保“黄金周”假日旅游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各级假日办请于9月25日前将“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期间的准备情况、检查情况、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和联络人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以及各级假日办(或当地旅游局质监所)的旅游投诉电话和负责人、联系人的姓名、职务传真报自治区假日办。自治区假日旅游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于9月25日前把相关投诉、监督电话、假日值班表报自治区假日办。

联 系 人:苟忠全
联系电话:0991 —8833193 传真电话:0991—8830284

附件:自治区假日办主任穆扎帕尔•米吉提在2006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协调会议上的讲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假日旅游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OO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