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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46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09-02-01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师、市旅游局,各有关旅游企业:
为全面准确贯彻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区旅游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2008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和2009年旅游统计日常数据的报送时效和数据质量,不断适应新疆旅游业发展的需要,自治区旅游局、兵团旅游局定于2009年2月12-13日在乌鲁木齐市香江丽华酒店联合举办旅游行业统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家统计法》、《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等统计法规讲解;
2、《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中各种旅游统计指标的讲解;
3、开展2008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问题解析;
4、旅游统计队伍团队精神建设(特聘世华集团名师授课);
5、旅游统计网上填报系统的应用。
(二)培训组成人员:
各地、州、师、市、县旅游局统计人员,自治区、兵团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负责统计人员,未取得旅游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旅游企业统计人员。
(三)培训费用:
每人650元(培训、资料等费用350元,食宿费用300元)。
(四)几点要求:
1、各地、州、师、市旅游局、各有关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统计年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旅游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照通知精神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并于2009年2月5日前将确认名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自治区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将本地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统一上报,区直属旅游企业直接将名单上报至自治区旅游局)。
2、请参加培训人员于2009年2月11日17:00前报到,并领取培训资料。未取得旅游行业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培训人员,报到时上交1寸免冠近照2张。
联系人:赵晓群
联系电话:0991-8857930
传真:0991-8836356 电子邮箱:fengfang0203@126.com
附件:旅游行业统计人员培训班回执(点击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二00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