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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81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09-04-27 | 主题分类 |
关于举办农家乐星级评定员培训班的通知
新旅办〔2009〕2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近年来,在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区农(牧)家乐旅游发展迅速,已形成一定规模。为进一步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星级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地方标准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星级农家乐服务质量管理办法》,促进我区农(牧)家乐健康稳定发展,培育一支农(牧)家乐星级评定员队伍,确保我区农(牧)家乐星级评定工作质量。为此,我局将举办首期全疆旅游行业星级农家乐评定员培训班,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县(区)旅游局负责人1人、负责农家乐评定工作的人员各2人,重点“农家乐”示范区的乡镇负责人及旅游专干。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地点
乌鲁木齐市建国路建国饭店。
四、培训内容
(一)我区星级农家乐现状与发展趋势。
(二)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管理办法和评定程序。
(三)旅游服务规范及标准在农家乐的运用。
(四)考察及模拟评定。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300元/人 食宿费:110元/人·天
六、要求及其他事项
今后,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工作必须由两人以上取得星级评定员资格证的人员组成星级评定组,进行申报审核及组织评定工作。请各地、州、市旅游局收到此通知后,及时转发所属县(区)旅游局并于5月8日前将本地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传真我局。5月13日在建国饭店直接报到,报到时请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1张办理《农家乐星级评定员资格证书》。
联 系 人:吐尔逊娜依 电话:0991-8836879
古丽娜 电话:0991-8853310(传真)
附件:星级农家乐评定员报名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