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旅游局颁发最新农家乐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05-05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12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09-05-05  主题分类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星级农家乐

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近年来,我区农家乐发展迅速,已形成一定规模、档次和特色,成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农家乐在规范管理、服务质量、环境卫生、安全环保、特色服务等方面还有许多不足,还存在评定程序不规范、卫生条件差、接待服务水平低、有关证照手续不全等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区乡村旅游的形象和农家乐旅游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家乐管理,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区农家乐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自治区旅游局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星级农家乐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7年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OO九年四月十五日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