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调整“星级饭店住宿设施接待基本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02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09-07-28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乌鲁木齐市各四星、五星级饭店:

受“7. 5”乌鲁木齐市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影响,全区暂停了计算机网络的外网连接,“星级饭店住宿接待情况”月报表企业网络直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为及时掌握我区星级饭店住宿接待基本情况,对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全区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研究决定,从2009年7月份开始,“星级饭店住宿设施接待情况月报表”采用传真形式上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在计算机网络未恢复正常之前,星级饭店住宿设施接待情况月报工作由原来的“旅游企业网络直报”调整为以传真形式上报。

二、各地、州、市旅游局负责本辖区内星级饭店接待基本情况月度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于月后8日前以传真形式将汇总数据上报自治区旅游局(见附件1)。

三、乌鲁木齐市旅游局负责本辖区三星以下(包括三星级饭店)饭店接待基本情况月报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乌鲁木齐市各四星、五星级饭店接待基本情况统计数据于月后5日前以传真形式直接上报自治区旅游局(见附件2)。

联 系 人:自治区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冯学芳

联系电话:0991-8857930  15899151995

传    真:0991-8836356

附件1:星级饭店住宿接待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2:星级饭店住宿接待基本情况表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