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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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05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09-08-05 | 主题分类 |
关于自治区旅游局与新疆经济报联合打造“新疆人游新疆”信息发布平台的通知
新旅办〔2009〕5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7.5”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发生后,国内外游客纷纷退团,部分电话和网络实施通讯管制,对新疆旅游业造成了直接冲击和巨大损失。为尽快提振新疆旅游业信心、振奋精神、走出低谷,我局将于8月8日在昌吉州天池景区举办“新疆人游新疆”主会场启动仪式,全区10个地州市同时举办“新疆人游新疆”的分会场启动仪式。由于目前旅游消费者只能访问新疆新闻门户网及政府官方网站查阅旅游资讯信息,为使“新疆人游新疆”活动顺利开展,及时向旅游消费者提供各类旅游信息,我局决定联合新疆经济报开辟权威、及时的旅游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发挥新疆旅游官方网及新疆经济报系亚心网的正面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帮助全疆各旅游企业克服困难,快速启动和恢复新疆旅游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新疆经济报。
二、承办单位
新疆旅游官方网、亚心网。
三、联盟方式
“新疆人游新疆”旅游联盟以联盟为共同信息发布平台,将各地旅游局、旅行社、景区、航空公司、酒店、旅游汽车公司等旅游机构联合起来,有效整合各地旅游资讯和旅游信息,突破地域限制进行跨媒体合作,相互协作、共同开发、共同分享各地旅游行业的资源,实现在全疆乃至全国范围内为游客和旅游企业提供全面、及时的旅游信息和精确点对点营销宣传服务,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宣传氛围,为新疆旅游业迅速恢复贡献力量。
四、旅游联盟信息投稿方式
(一)、新疆旅游网
1、登录,www.xinjiangtour.gov.cn,在首页政务大厅“在线投稿”进行投稿,注明“旅游联盟专稿”即可。
2、旅游漫笔、旅游摄影可直接通过新疆旅游网站内的旅游漫笔栏目和旅游摄影栏目中“漫笔投稿”和“摄影投稿”进入,完成投稿。
3、旅行社、景区、酒店、旅游汽车公司、民航公司等旅游企业可在新疆旅游官方网首页第三行注册处先登记注册为用户进入,完成相关旅游信息的投稿。
(二)、亚心网
1、登录www.8801111.com,选择作者投稿,选商业新闻投稿,投稿单位选亚心网,在正文标题中注明是“旅游联盟专稿”即可。
五、报送信息内容
各地州、市旅游局政策信息(整体优惠幅度、政策支持等)、景区动态信息(优惠幅度,门票价格、交通、图片、简介、安全防范措施等)、旅行社线路、酒店资讯(房、餐价格)、旅游汽车公司车辆租赁价格、航空公司机票价格等旅游信息。
六、合作方式
(一)、新疆旅游官方网负责内容
1、在网站重点位置设置“新疆人游新疆”旅游联盟专题。
2、在旅游新闻栏目对“新疆人游新疆”旅游联盟各类新闻予以及时发布。
3、对突出的、有特色的旅游联盟信息以要闻形式在“最新消息”中发布。
4、对各地州、市旅游局及各旅游企业上报的旅游信息,予以分类整理,并及时发布。
(二)、亚心网负责内容
1.亚心网以邀请函的方式邀请各旅游局及旅游相关企业(包括景区、酒店、旅行社等)加盟。
2.亚心网负责组建“新疆人游新疆”旅游联盟信息发布小组,制作专题页面,并负责页面内容的更新。
3.亚心网负责对突出的、有特色的旅游联盟信息在亚心网首页、独家新闻、今日看点、新疆新闻、便民提示、活动等栏目做推荐。
4.亚心网人文旅游频道各栏目须对“新疆人游新疆”旅游联盟信息做配合宣传。
5.亚心网负责整合经济报系资源,包括晨报、经济报,不定期的以新闻的形式发布“新疆人游新疆”旅游联盟的动态信息。
请各单位收此通知后积极开展工作,于8月18日前将首批“新疆人游新疆”旅游信息按照本通知上列明的投稿方式报送信息,以实际行动为新疆旅游业的恢复与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旅游局旅游官方网联系人:代文轩,电话0991-8810361、13609938179。
新疆经济报亚心网联系人:纪红,电话0991-2335967, 13999215653 。
二00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