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2009年11月份旅游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9-12-07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00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09-12-07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景区管委会:

根据新旅办【2009】65号文件规定,各单位每月向旅游官方网报送旅游信息8篇为合格,8篇以下为不合格。因网络不通,在网络开通之前,报送信息4篇为合格,现将2009年11月份的旅游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项目

类别

报送单位

报送

数量

采用

数量

报送

等级

旅

游

信

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

3篇

1篇

差

乌鲁木齐市旅游局

8篇

2篇

良

石河子市旅游局

11篇

9篇

良

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局

4篇

2篇

中

吐鲁番地区旅游局

16篇

6篇

优

阿勒泰地区旅游局

10篇

8篇

良

阿克苏地区旅游局

2篇

2篇

差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旅游局

7篇

7篇

中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3篇

2篇

差

克拉玛依市旅游局

15篇

3篇

良

塔城地区旅游局

1篇

1篇

差

哈密地区旅游局

4篇

1篇

中

和田地区旅游局

3篇

1篇

差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3篇

3篇

差

喀什地区旅游局

10篇

3篇

良

新疆喀纳斯管委会

16篇

5篇

优

新疆天山天池管委会

4篇

2篇

中

新疆吐鲁番葡萄沟管委会

15篇

8篇

良

此通报。

二00九年十二月二日

备注:旅游信息报送情况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4篇以下为差(不含有4篇),4篇—7篇为中,8篇—15篇为良,16篇以上为优(网通之前,以此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