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2009年11月份旅游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9-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00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09-12-07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景区管委会:

根据新旅办【2009】65号文件规定,各单位每月向旅游官方网报送旅游信息8篇为合格,8篇以下为不合格。因网络不通,在网络开通之前,报送信息4篇为合格,现将2009年11月份的旅游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项目

类别

报送单位

报送

数量

采用

数量

报送

等级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

3篇

1篇

乌鲁木齐市旅游局

8篇

2篇

石河子市旅游局

11篇

9篇

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局

4篇

2篇

吐鲁番地区旅游局

16篇

6篇

阿勒泰地区旅游局

10篇

8篇

阿克苏地区旅游局

2篇

2篇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旅游局

7篇

7篇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3篇

2篇

克拉玛依市旅游局

15篇

3篇

塔城地区旅游局

1篇

1篇

哈密地区旅游局

4篇

1篇

和田地区旅游局

3篇

1篇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3篇

3篇

喀什地区旅游局

10篇

3篇

新疆喀纳斯管委会

16篇

5篇

新疆天山天池管委会

4篇

2篇

新疆吐鲁番葡萄沟管委会

15篇

8篇

此通报。

二00九年十二月二日

备注:旅游信息报送情况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4篇以下为差(不含有4篇),4篇—7篇为中,8篇—15篇为良,16篇以上为优(网通之前,以此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