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2009年12月份旅游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0-01-05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04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0-01-05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景区管委会:

根据新旅办【2009】65号文件规定,各单位每月向旅游官方网报送旅游信息8篇为合格,8篇以下为不合格。因网络不通,在网络开通之前,报送信息4篇为合格,现将2009年12月份的旅游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项目

类别

报送单位

报送

数量

采用

数量

报送

等级

旅

游

信

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

14篇

6篇

良

乌鲁木齐市旅游局

7篇

4篇

中

石河子市旅游局

13篇

6篇

良

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局

30篇

20篇

优

吐鲁番地区旅游局

33篇

16篇

优

阿勒泰地区旅游局

22篇

7篇

优

阿克苏地区旅游局

20篇

15篇

优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旅游局

8篇

4篇

良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5篇

0篇

中

克拉玛依市旅游局

26篇

3篇

良

塔城地区旅游局

6篇

1篇

中

哈密地区旅游局

10篇

6篇

良

和田地区旅游局

12篇

4篇

良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10篇

7篇

良

喀什地区旅游局

6篇

2篇

中

新疆喀纳斯管委会

15篇

10篇

良

新疆天山天池管委会

8篇

1篇

良

新疆吐鲁番葡萄沟管委会

10篇

3篇

良

此通报。

二0一0年一月四日

备注:根据去年各单位旅游信息报送情况统计,2009年度旅游信息报送先进单位的前五名分别是:第一名喀纳斯管委会,第二名阿勒泰地区旅游局,第三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局,第四名吐鲁番地区旅游局,第五名为克拉玛依市旅游局,我们将按照新旅办【2009】65号文件的精神落实有关奖励政策,出台有关处罚措施,从而有效保障旅游业在网上的宣传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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