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1月份旅游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0-02-04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90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0-02-04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景区管委会:

根据新旅办【2009】65号文件规定,各单位每月向旅游官方网报送信息8篇为合格,8篇以下为不合格。现将2010年1月份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项目

类别

报送单位

报送

数量

采用

数量

报送

情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

6篇

2篇

乌鲁木齐市旅游局

11篇

2篇

石河子市旅游局

11篇

5篇

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局

30篇

13篇

吐鲁番地区旅游局

55篇

17篇

阿勒泰地区旅游局

35篇

12篇

阿克苏地区旅游局

14篇

10篇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旅游局

4篇

1篇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10篇

0篇

克拉玛依市旅游局

18篇

9篇

塔城地区旅游局

15篇

3篇

哈密地区旅游局

5篇

2篇

和田地区旅游局

12篇

1篇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30篇

12篇

喀什地区旅游局

3篇

0篇

新疆喀纳斯管委会

18篇

6篇

新疆天山天池管委会

22篇

3篇

新疆吐鲁番葡萄沟管委会

9篇

1篇

根据新旅党纪(2010)3号文件的决定,今年我局取消机关各职能处室设置的各类单项奖,统一设置综合目标管理奖,对获奖单位实施现金奖励,故对2009年度信息报送前五名不再按照【2009】6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考察奖励。

此通报。

二○一○年二月一日

备注1:旅游信息报送情况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8篇以下为差(不含8篇),8篇—15篇为中,16篇—31篇为良,32篇以上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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