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收取2010年旅游饭店业协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2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80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0-03-02  主题分类 

新疆旅游饭店业协会

新旅饭协发〔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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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0年旅游饭店业协会会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饭店业协会是我区最早成立的旅游行业协会,在推进我区旅游饭店业发展,团结和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各项服务、交流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与政府间桥梁和纽带作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0年是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也是我区旅游饭店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全区旅游饭店业整体形象的重要一年。在这一年中,协会将密切配合行业管理部门的各项措施,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联系会员饭店实际,积极反映会员呼声,广泛开展交流活动,积极主动地为会员饭店做好服务。

缴纳会费是会员根据《新疆旅游饭店业协会章程》规定所应尽的义务,是加强协会组织建设的具体体现,对于协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2010年度会费仍按上年度收费标准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严格遵守协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各会员单位应于2010331之前,将本年度会费交协会办公室,逾期不交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户名:自治区旅游饭店业协会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中行解放路支行

银行帐号:3660 0240 5008 091001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魏羽蛟

联系电话:09918839641

联系传真:09918834449

自治区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处

00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