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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2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56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0-03-02  主题分类 

新星评办[2010]01

关于做好2010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各旅游星级饭店:

为做好2010年度全区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旅游饭店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星级标准及相关标准为依据,大力推进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的提升,推进旅游饭店转型升级,引导旅游饭店规范发展,维护饭店星级标准的权威性。

二、复核范围

2010年度复核范围为20091231前评定的星级饭店。其中四星级以上的饭店由国家和自治区星评委进行复核,三星级以下饭店由所在地星评委进行复核。对于评定时限已满五年期的星级饭店,要组织进行五年期评定性复核。

三、复核重点

(一)复核饭店前厅、客房、早餐服务质量是否与相应星级标准相互匹配。

(二)复核饭店在建设规格、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作了哪些调整,是否仍然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要求。

(三)复核饭店在消防、安全、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隐患,近期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

(四)复核饭店对外承包经营的部门,其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清洁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与相应星级标准相匹配。

(五)复核饭店对客服是否符合《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的标准要求,服务质量是否稳定,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六)复核饭店在管理和服务方面有哪些创新的做法,值得在行业推广。

(七)复核饭店重大旅游投诉事件以及消防、治安、食品卫生等事故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复核工作分为饭店自查整改和星评委检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饭店自查整改阶段:由各饭店内审员负责组织实施。以《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为基础,以《星级饭店访查规范》为主要依据,对照相应星级标准认真自查自检。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制定相应整改计划,确保星评委复核检查前整改达标。

星评委检查验收阶段:以各地星评委安排检查为主。自治区星评委将组织各地星评委采取交叉复核的方式,通过明察暗访、随机调查等多种形式组织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充分意识到组织开展星级饭店复核检查,是推进星级饭店动态管理、维护星级队伍整体形象的有效手段。各地星评委在组织开展本地旅游星级饭店复核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自治区星评委报送本地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总结。

2.严把标准关,确保复核工作不走过场。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星级饭店复核,要求星评员严格检查、严格打分,加强对饭店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软件的检查。对于不达标的饭店,要按照星级饭店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警告、限期整改、降低星级、取消星级等措施,严格维护星级标准的严肃性。

3.星评员在开展复核工作中,应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灵活安排检查时间,不增加企业额外负担。各受检饭店不安排超出检查内容以外的高规格接待活动,不悬挂欢迎横幅,不赠送礼品。

4.实行星评员工作反馈制度,加强对星评员工作质量的评估。要求所有复核饭店必须对星评员的复核工作作出评价,并将有关情况直接反馈到星评工作组织机构。

各地星评委要高度重视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工作,切实有效地完成今年的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复核工作方案。及时上报自治区星评委办公室。复核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复核工作情况,及时将总结上报自治区星评委办公室。

自治区星评委办公室联系人:苟忠全、魏羽蛟

联系电话:09918830296 09918839641

传真:09918834449

自治区旅游星评委办公室

00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