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3月份旅游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0-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11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0-04-07  主题分类 

20103月份旅游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景区管委会:

根据新旅办【200965号文件规定,各单位每月向旅游官方网报送信息8篇为合格,8篇以下为不合格。现将20103月份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报送单位

报送

数量

采用

数量

报送

情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

53

16

乌鲁木齐市旅游局

9

3

石河子市旅游局

16

9

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局

42

17

吐鲁番地区旅游局

53

26

阿勒泰地区旅游局

31

10

阿克苏地区旅游局

16

6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旅游局

11

8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48

6

克拉玛依市旅游局

27

1

塔城地区旅游局

35

17

哈密地区旅游局

8

6

和田地区旅游局

20

7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51

16

喀什地区旅游局

10

7

新疆喀纳斯管委会

15

8

新疆天山天池管委会

39

13

新疆吐鲁番葡萄沟管委会

11

4

此通报!

二○一○年四月一日

备注1:旅游信息报送情况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8篇以下为差(不含8篇),8篇—15篇为中,16篇—31篇为良,32篇以上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