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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27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0-05-06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星级饭店:
国家旅游局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已于今年4月初正式运行,由于我区目前实行网络部分控制,国家旅游局安排我区星级饭店统计信息的收集采取“线下”报送的方式。为部署安排2010年星级饭店统计调查上报工作,开展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培训,自治区旅游局将于近期分三批举办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北疆片区
培训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12日,10日全天报到,11日培训,12日返程。
培训地点:伊宁市伊犁鸿福伊烟大酒店(伊宁市解放路116号,电话:0999-8234888)。
(二)乌鲁木齐周边地区
培训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12日,10日全天报到,11日培训,12日返程。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联强宾馆(乌鲁木齐市建国路228号,电话:0991-2616600、2611000)。
(三)南疆片区
培训时间:2010年5月13日至15日,13日全天报到,14日培训,15日返程。
培训地点:喀什市新隆大酒店(喀什市滨河路,电话:0998-2617988)。
二、参加人员
各地州市旅游局负责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一名,各星级饭店请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长期稳定的工作人员一名作为本饭店统计员参加培训。
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旅游行业统计人员岗位证书》。报到时,请各位学员携带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交至会务组。
三、培训内容
学习星级饭店统计调查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了解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规程,学习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工作上报内容及上报方法。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5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标准:住宿 50元/人·天;用餐 60元/人·天)。
五、其他事宜
1.各地州市旅游局要认真组织本地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和各星级饭店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将进行星级饭店统计调查内容现场填报,各星级饭店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本酒店2009年年终财务报表、2010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和待填报表(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标注的酒店其它信息。
六、联系方式
请各星级饭店参加培训人员及时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报当地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负责汇总本地区所有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开班前3天将本地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传真报送至自治区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
自治区旅游局联系人: 古丽娜、纪超
联系电话:0991-8853310、8833193
传真:0991-8853310
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星级饭店财务状况年报表、星级饭店基本情况、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季报表、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操作说明、星级饭店住宿接待情况月报表、行政区域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