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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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旅会公布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第三批开放区域

发布时间:2010-06-01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01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0-06-01  主题分类 

近日,海旅会增加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六省、区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第三批开放区域,并自2010年7月18日起执行。

  据悉,2008年7月18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在全国13个省、直辖市试点开放,2009年2月扩大到25个省、区、市。此项工作实施以来,业务开展健康有序,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实践表明,赴台旅游有序实施,推动了两岸双向旅游往来,促进了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开放区域扩大后,海旅会还将进一步做好包括增加赴台旅游组团社在内的各项工作,保障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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