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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36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0-07-31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当前我区旅游业已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旅游旺季已经到来,旅游接待中已渐呈房间、车辆、导游等方面明显吃紧态势,当前我区也已进入河流汛期峰值时期。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2010年7月30日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旅游工作,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旅游安全万无一失,现特发紧急通知,望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措施到位,督察到位,责任到位。
一、高度重视旅游交通运输安全,严禁各种危险交通事故发生,消除一切隐患。
二、注意饮食安全,特别注意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目前已发现个别景区出现游客集体出现急性肠炎现象,已责令加强督察力度。
三、旅游团凡经过山区旅游,接待中要特别注意天气预报,及时和目的地取得信息沟通,特别对冰山、水库、河流给予高度关注,防止气候、地质灾害引发的旅游安全事故,确保游客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如发生险情,务必尽最大力量紧急救助,避免生命危险。
四、各旅游景区点要加强设施安全维护,加强检测,排查安全隐患,要有紧急救助预案和演练。
五、一旦发生事故危险,要第一时间向事故发生地旅游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旅游局报告。同时,各地、州、市旅游局每周五18:00前向自治区旅游局书面报送安全报告,即建立周报制度。(传真:0991-8830284)
六、自治区旅游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力度,确保今年旅游安全良好运转。
七、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今年的旅游安全工作,让自治区党委、政府放心,让游客满意。
此通知。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