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在网站公布旅游厕所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65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0-09-29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景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全区旅游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10】103号)精神,确保旅游厕所的正常运行,接受社会监督,为游客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现就加强网络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旅游局官方网站(www.xinjiangtour.gov.cn)公布首批全区旅游景区、通往旅游景区沿途加油站建成使用的旅游厕所名录,监督投诉电话,建立曝光台,对游客反映的厕所保洁脏、乱、差等问题及时受理并予以曝光,从而达到网络、媒体、社会共同监督的效果和目的。

二、各地、州(市)、县、旅游景区管委会于“国庆节”前在本区域网站上公布旅游厕所名录和监督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受理游客投诉,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厕所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良好形象。

三、以人为本,承诺服务。各地旅游厕所要做到“一书、一栏、两制度”上墙,即:公示监督栏、管理制度、保洁制度、游客服务承诺书向游客公示,接受监督。要求各旅游厕所一律对外免费开放,并保持厕所卫生洁净。

各级旅游厕所主要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旅游厕所的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厕所的监督管理力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旅游厕所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附件:1、新疆旅游景区厕所名录

2、新疆通往主要旅游景区加油站厕所名录及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