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旅游行业开展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13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0-11-23  主题分类 

新旅办〔2010〕10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近期,吉林、上海先后发生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今年冬天,我区气候气温相对高,降雨雪量少,气候干燥,全区火灾形势比较严峻,举世瞩目的广州亚运会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做好亚运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和冬季安全防火工作,加强各族群众的安全意识,创造平安和谐的旅游环境,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通知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旅游行业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州、市旅游局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落实责任措施,加大防火力度,积极主动的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认真做好旅游企业的安全防火工作,给各族游客提供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二、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严防火灾发生

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内旅游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力消除火灾隐患。针对目前因外墙保温施工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实施节能减排墙改保温工作时,必须统筹考虑消防安全问题。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在建工程特别是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的外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逐一开展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各地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落实审批、检查和监督制度,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安全。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冬季旅游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防火、安全扑火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黑板报、宣传单、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会火灾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等基本消防知识,不断扩大消防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倡导游客严格自律,文明旅游,杜绝因个人疏忽责任而酿成火灾事故的现象发生,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了解消防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当前冬季防火形势,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防火响应机制,加强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做好应对处置重特大火灾的准备工作。

五、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传递及时

各地、州、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各旅游企业要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按火灾报告制度归口报告,及时掌握扑火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