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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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92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0-12-08 | 主题分类 |
为进一步规范吐鲁番地区冬春季旅游各项工作,现将《冬春季赴吐鲁番旅游奖励报备表》向社会公布,凡在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3月25日期间组织来吐鲁番旅游并过夜的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企业,在来吐鲁番旅游之前,需提前提交《冬春季赴吐鲁番地区旅游奖励报备表》、《旅游团队到达确认单》、《申请奖励提交材料明细表》,待吐鲁番地区旅游局审核、复核确认之后,向吐鲁番地区相关旅游企业下发确认函后,执行相关优惠措施。待吐鲁番地区旅游局审核、复核确认之后,通知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补助。
附: 附件一《申请冬春季赴吐鲁番地区旅游奖励报备表》
附件二《旅游团队到达确认单》
附件三《申请奖励提交材料明细表》
吐鲁番地区旅游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申请冬春季赴吐鲁番地区旅游奖励报备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组团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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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共( )人次;(游客名单、身份证号可另写附页) |
来自城市 |
省 市 县 |
抵达时间 |
年 月 日 |
返程时间 |
年 月 日 |
团队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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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榻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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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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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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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我单位提供的信息完全真实,并愿意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组团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 |
吐鲁番地区旅游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签章) |
附表二
旅游团队到达确认单》
特别声明:
各旅游饭店、景区(点)、设施农业参观点必须如实填写旅游团队到达的真实情况,伪造虚假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旅游饭店确认:1
( )单位一行共( )人
于( )月( )日到达我处。共住宿( )晚。
旅游饭店名称: (公章)
负责人签名: 手机:
营销公司或景区(点)确认:2
( )单位一行共( )人
于( )月( )日到达我处。
景区(点)名称: (公章)
负责人签名: 手机:
设施农业参观点确认:3
( )单位一行共( )人
于( )月( )日到达我处。
设施农业参观点名称: (公章)
负责人签名: 手机:
附表三
申请奖励提交材料明细表
1、 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设施农业基地参观点出具的《旅游团队到达确认单》。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设施农业基地参观点出具的《旅游团队到达确认单》共(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