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5A级景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新旅办[2011]35号《关于分级建立和完善旅游要素数据库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对全疆十五地州市以及4个5A级景区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脱岗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针对以往信息报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对公文写作进行培训;针对以往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自治区计算机培训中心对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的使用以及图形图像软件FLASH、COREDRAW、PHOTOSHOP的使用进行培训。
二、培训对象
全疆15地、州、市旅游局及4个5A级景区管委会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一名。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1年4月13日报到,4月14日开班典礼后正式上课,4月29日结课。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路科学院内自治区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质量苑宾馆。
四、培训证书
学员报到时,请携带免冠两寸照片两张。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旅游局和自治区计算机培训中心联合颁发旅游信息化建设上岗证书。
五、其他事宜
培训费、场地费、教材费、光纤费、笔记本(人手一台)使用费及信息化建设考察费均由自治区旅游局承担,交通、食宿费自理,其中住宿费60元/天,餐饮费60元/天。各单位确定培训人员后,将人员名单于2011年4月7日19:00前传真至0991-8836356。
联系人:自治区旅游局旅游宣传推广中心,尹艳君,电话8875605,13999106286。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自治区旅游信息化建设培训班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