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网站标识码:6500000069 备案号: 新ICP备19001401号 联系电话:0991-8807981
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209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1-06-03 | 主题分类 |
新旅办[2011]77号
关于召开2011年度全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会议的
通 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AAA级以上(包括AAA级)旅游景区(点):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2011年全国旅游质监执法工作会议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旅办发〔2009〕75号)精神,提高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能力,规范旅游质监执法人员行为,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召开2011年度旅游质监执法工作会议,以会带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会议人员(培训对象)
(一)各地、州、市及各县(区、市)旅游局分管领导以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
(二)AAA级以上(含AAA级)旅游景区分管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和旅游执法人员。
二、会议与培训方式
(一)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交通厅和自治区工商局领导分别讲座。
(二)安徽大学著名的博士生导师陈宏光教授和新疆师范大学教师赵直博士分别讲课。
(三)考试和实地培训。
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1年6月17日至20日。
(二)地点:乌鲁木齐·维斯特温泉假日酒店(五星级待定)。电话:0991-4160888。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东路287号。从东外环(六道湾检查站)温泉西路交叉处往东走2公里即到。
(三)实地培训地点:待定。
四、培训内容
(一)依法行政观念、程序与规则。
(二)行政处罚的观念、程序与规则。
(三)公共法律知识和旅游专业法律知识。
(四)合同法与旅游投诉案例分析。
(五)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发展、现状与趋势。
(六)旅游车辆管理与行政执法。
四、相关费用
培训费:950元/人 ,食宿费:110元/人·天。培训费和食宿费由派人单位承担。此次会议的有关票据由维斯特温泉假日酒店出据。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
1.请各地、州、市旅游局立即将此通知转发各县(区)旅游局及所辖AAA级以上(含AAA级)景区(点)。
2.请各地、州、市旅游局(以地州市为单位)在2011年6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附件: 2011年度全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会议报名人员名单)的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有关附件-表格从新疆旅游官方网站下载,表格填写后发送至旅游质监所公用邮箱里)。
3.请参会人员务必带身份证,住宿使用。
(二)报到及离会
1、6月16日下午报到,报到时请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用以办理培训证使用。
2、6月21日午饭自理,中午14:00时(北京时间)前退房,续房者费用自理。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地、州、市旅游局将自有的导游IC卡检查机和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配发的旅游从业人员检查机及检查证带到学习班,届时将统一进行实地操作演练。
2. 培训期间,学员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为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能够全面完成学习任务,请各学员单位事先安排好工作,预留出学习培训时间。
4.此次培训作为旅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必备条件,原则上所有培训对象都应参加培训,没有参加培训人员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
5.此次培训班是旅游行业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也是为实现今年全区旅游业目标任务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请各地、州、市旅游局及参加培训的单位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联 系 人: 贾惠媛 阿里木·艾买提
联系电话:
0991-8878297(兼传真) 13579892616(贾惠媛)。
0991-8820555 18999212288(阿里木·艾买提)。
邮箱地址:xjlyzjs@163.com
附件:2011年度全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会议报名人员名单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