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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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旅游行业服务接待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6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80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1-08-26  主题分类 

新旅办〔2011〕105号

关于开展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旅游行业

服务接待评优活动的通知

乌鲁木齐行政区域和昌吉市三星以上旅游星级饭店及待评三星以上饭店:

为进一步提高旅游星级饭店服务接待水平,引导、鼓励各旅游接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为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提供高标准、高水平的旅游服务接待,我局决定开展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旅游行业服务接待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在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为博览会提供旅游服务接待的有关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皆可参评。

二、评选办法

(一)自治区旅游局制定《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旅游行业服务接待评价表》表样(以下简称《评价表》),请所有乌鲁木齐行政区域和昌吉市三星以上旅游星级饭店及待评三星以上饭店按照《评价表》内容各自印制统一内容表格,请将该表放置于客房服务夹之上或醒目位置,供客人填写,饭店要随时收集,及时补充,保证投票时间有空表,饭店可根据本饭店档次适度选择纸质、颜色加印店标印制《评价表》。

(二)投票时间: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15日。要求所有饭店务必于9月16日前将《评价表》原件收集后,报送自治区旅游局综合协调处(518办公室)。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从为博览会提供服务的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导游员中评选出10家旅游星级饭店、10家旅游景区(点)、10家旅行社、10名导游员通报表彰。旅游客运驾驶员由自治区运管局表彰。

联系人:赵艳 电话:8836879 / 13565836622

附件: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旅游行业服务接待评价表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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