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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89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1-08-26 | 主题分类 |
新旅办〔2011〕81号
关于印发2011年度新疆旅游行业
“民间大使”优秀导游员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旅行社、导游中心:
根据中央宣传部、统战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新疆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自治区旅游局“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自治区旅游局于2010年在导游队伍中开展了“做民间大使,树导游形象,促旅游发展,创美好未来”专项教育活动暨“民间大使”优秀导游员评选活动,活动锻炼了队伍,凝聚了人心,提高了素质。影响广泛,在社会上有力塑造新疆导游的良好形象。在导游队伍中反响很大。为进一步提高新疆导游人员的思想认识,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导游人才保障,为扩大和巩固导游队伍建设成果,推动导游队伍整体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开展2011年度“民间大使”优秀导游员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目的
二、活动主题:
做民间大使,树导游形象,促旅游发展,创美好未来。
三、活动时间:
四、组织机构:
组长: 池重庆 党组书记
伊那木·乃斯尔丁 局长
副组长: 杨新民 纪检组长
刘新福 副局长
古丽·阿不力木 副局长
葛家瑄 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葛家瑄同志兼任主任,副主任由刘默然、李伟、阿里木、李飞、乌斯满江、梁健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云新军、石凯、钱欣、唐庆忠等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新疆导游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题活动和评选活动相关工作。
五、活动内容
六、评选活动
2.评选原则: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原则。
3.评定范围: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导游中心全体托管导游以及旅行社导游均可依照评定办法的要求,申报“民间大使”优秀导游员。
4.参加评选导游人员认真填写评选手册,按照要求撰写不少于一千字的学习心得或体会。经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评选候选人后,公示候选人员名单,无异议的参加问卷答题和现场考核。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前五十名授予“民间大使”优秀导游员称号。
5.名额:“民间大使”优秀导游员50名。
6.时间安排:
7.奖励:依据“民间大使”优秀导游员评选活动要求,获得“民间大使”优秀导游员称号的导游员,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联系方式
质量规范管理处 云新军 电话:8833193
导游管理中心 唐庆忠 电话:8840515
八、活动要求
2.形成热潮。要通过“民间大使”优秀导游员评选活动,发挥导游员窗口作用,利用带团宣传新疆、推介新疆,营造主题教育和和谐新疆的浓厚氛围。切实在导游队伍中形成学习、宣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热潮。使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思想扎根于导游的心灵深处。
3、讲求实效。各旅行社和导游中心要落实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总体部署,按照实际情况,把评选各个阶段的活动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力求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推动新疆导游队伍建设。
附件1: “民间大使”优秀导游员评定标准
附件2:自治区旅游行业“民间大使”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行业管理 导游 主题活动 工作安排 通知
抄送:局领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校对:梁健
1.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民间大使”优秀导游员评选活动是当前导游队伍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新疆旅游行业跨越式发展和推进导游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形势下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