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组团参加“2011中国森林旅游

发布时间:2011-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25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1-09-22  主题分类 

新林办发〔2011188

关于组团参加“2011中国森林旅游

博览会”的通知

各地州市林业局、旅游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为全面展示我国丰富多彩的森林旅游资源,宣传森林旅游发展取得的成就,扩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沙漠景观旅游区等各类森林旅游景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强林业与旅游的合作,加大林业与社会各界的交流,积极打造绿色旅游理念,培育和拓展森林旅游市场,促进森林旅游事业的发展,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定于2011111820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国际会展中心共同举办“2011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组织参加好本届“博览会”,自治区林业厅、旅游局共同成立了“博览会”参展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我区的参会工作。各地州市林业局、旅游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森林旅游单位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博览会”参会人员的组织协调工作。请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于1015日前将负责人及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报自治区林业厅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各地州市旅游局于1015日前将负责人及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报自治区旅游局规划财务处。

二、人员安排。森林旅游是我国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产业中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此次博览会不仅是我国森林旅游整体形象与实力的一次集中体现,也是展示林业建设新成果、宣传林业发展新功能的一次重要机会。各地林业部门、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派与森林旅游相关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实地参会,拓展视野,交流学习,提高森林旅游管理和建设水平。

三、精心安排,强化宣传交流。各单位要积极把握这一难得的宣传交流时机,精心组织和安排,认真准备宣传册,推介精品线路和招商项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区森林旅游特色和亮点。

四、根据“博览会”组委会的安排,以省为单位设立展区,我区的参展工作由组委会统一设计和布展。自治区林业厅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博览会的总体协调,具体参会人员的报到时间和入住宾馆另行通知。

自治区林业厅联系人:肉孜·霍加

联系电话:09915852302

箱:xjlytgyb@163.com

自治区旅游局联系人:张凌志 段玉明

联系电话:09918878207 13999158163

箱: xjlyghc@126.com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2011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小组名单

长:尼加提·马合木提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伊那木·乃斯尔丁 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谢 自治区林业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自治区旅游局副巡视员

员:高志强 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主任

李贵华 自治区林业厅资源处处长

李东升 自治区林业厅计资处处长

自治区林业厅保护处处长

赵兵武 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主任

于生华 自治区林业厅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自治区旅游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附件2

2011年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参会人员联络回执

填报单位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性别/族别)

1

2

3

4

5

6

7

8

备注:该表由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汇总报自治区林业厅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各地州市旅游局汇总报自治区旅游局规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