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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公告(2012年 第2号)

发布时间:2012-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99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2-02-06  主题分类 

2012年第2号)

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昌吉州推荐、新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奇台县江布拉克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标准和要求,被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告。

O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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