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五一”旅游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34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2-04-28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各区属旅游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旅游市场整治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切实防范和遏制旅游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旅游市场安全稳定和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在全疆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和旅游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42751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场所、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防踩踏、防坠落、防火灾、防食物中毒及紧急疏散预案落实等情况;

(二)检查旅游企业和旅游经营者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

(三)检查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情况,旅行社接待团队操作过程是否规范,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和导游服务等;

(四)检查旅游客运车辆、游船、缆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以及设施设备运行是否经过相关执法部门检验合格。

请各地州市旅游局根据通知要求内容,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节前联合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54日前报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旅游局将把检查情况汇总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并通报到相关部门。

联系人:李伟 电话:0991-8830507 / 13999830018

纪 超 电话:0991-8836879 / 13999105392

传真:0991-8836356

邮箱:zhc1000@126.com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