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实施2012年全疆少数民族旅游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255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2-06-09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2年自治区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培养一批与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少数民族旅游人才队伍,按照自治区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现就做好2012年少数民族旅游人才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大胆选拔、放手使用”的原则,以提高综合素质为中心,以少数民族旅游管理人才、导游和旅游企业经营带头人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热爱旅游事业、实用技术强的少数民族旅游人才队伍。

(一)旅游企业少数民族经营人才培养。以民族特色旅游开发为重点,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经营理念的少数民族优秀旅游企业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12年计划培养旅游企业少数民族经营人才100名,其中旅行社30名,景区30名,农家乐40名。

(二)旅游企业少数民族管理人才培养。针对目前自治

区少数民族旅游管理人才相对匮乏的实际情况,大力培养少数民族旅游管理人才,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理念,逐步提高少数民族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2012年计划培养旅游企业少数民族管理人才100名,其中旅行社30名,景区30名,星级饭店40名。

(三)旅游景区(点)少数民族讲解员人才培养。旅游景区是旅游的核心,加强景区讲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讲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逐步增加少数民族讲解人才数量。促进景区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2012年计划培养100名旅游景区(点)少数民族讲解员。

二、培养方式

采取按需培训、集中培训、送教上门、实地讲解等方式开展培训。依托旅游院校和旅游培训中心的教育资源为少数民族旅游人才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培训,增强少数民族旅游人才对本民族文化的展示能力和讲解能力。

三、培训费用

少数民族旅游人才队伍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旅游局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培训时间

20127月开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州市旅游局要从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增强少数民族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少数民族旅游从业人员培养的组织工作。 630日前 将《三个100少数民族旅游人才培养申报表》报自治区旅游局人事处,联系人:袁玲,联系电话:0991-8838825

(二)科学制定措施。制定出台少数民族旅游人才的选拔、培养、吸引、表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政策措施,在更大的范围内、更深的程度中、更宽的领域里合力推进少数民族旅游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围绕强化服务功能和拓展开发领域两个方面来展开,力争达到增加少数民族旅游人才数量、提高人才素质和发挥人才作用三个方面效果。

(三)创新工作模式。建立起少数民族旅游人才教育、培训与就业相关联的新模式,建立少数民族旅游从业人员有需求就有服务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重点任务督查考核体系、重点工作进展专报制度,定期对少数民族旅游人才培养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纳入地州旅游部门和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

(四)增强人才储备。加快少数民族旅游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网络枢纽和高级旅游人才数据库建设,形成机制健全、信息灵敏、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少数民族旅游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实用技术和技能的少数民族旅游实用人才带头人。

附件1:三个100少数民族旅游人才培养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三个100少数民族旅游人才培养申报表



                                                          二一二年六月一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