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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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旅游局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转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索 引 号  MB1620703/2020-0170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12-09-29  主题分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现将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转发<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7)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州、市旅游局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中秋节、“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度汛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此通知。

附件: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转发<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

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 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新旅办〔2012138

附件下载:
附件: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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