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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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0-0170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新疆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2-09-29 | 主题分类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各地、州、市旅游局:
现将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转发<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州、市旅游局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中秋节、“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度汛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此通知。
附件: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转发< 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
强2012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
新旅办〔2012〕138号